---市发展改革委召开降低企业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政策宣贯会
今年以来,受外部环境、局部疫情等因素影响,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面临诸多困难。为全面落实国家和省系列助企惠企政策,7月7日下午,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桂桂主持召开降低企业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政策宣贯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残疾人联合会及各供水供电供气企业有关负责人参会。
会上市发展改革委对近期出台的一系列降低企业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政策进行了宣贯;同时对政策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联合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与各供水供电供气企业进行了交流和解答。
会议强调,一是各供水供电供气企业要通过营业厅、公众号等多渠道多方式向用户宣传告知,并做好审核和抵减工作,确保政策落到实处。二是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协调,积极主动做好惠企价格政策服务和宣传工作,扩大政策宣传度和知晓度。
优惠政策:
一、柳发改价格〔2022〕12号: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参照居民生活价格政策执行;
二、柳发改价格〔2022〕10号:盲人按摩机构、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且安排残疾人比例达职工总人数 25%以上、残疾人创办的具有公益性、福利性且在民政部门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小微企业或个体经营机构的营业场所用水、用电、用气按照居民类价格执行。
三、柳发改价格〔2022〕13号:对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从2022年7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1.电压等级不满1千伏的一般工商业用电,只分享、不承担为保障居民、农业用电价格稳定产生的新增损益(含偏差电费)分摊。
2.免收超定额累进加价水费。
点击阅读原文链接上述三个文件。